的水嫩,这才几天时间,就成了黯淡无光的蜡黄色。
少女应有的灵动与光彩,在无休止的加班里,一点点从她的脸上褪去。
王挽君看着林品如的模样,终于忍不住说道:“品如,如果光靠着你一个人去打拼,想要在这座城市立足当然会很累,光是一个房子,就足以让你现在这种生活状态持续到几十年以后,更别说其他的生活追求了——品如,其实你长很得好看,稍微打扮一下,找一个有钱的男人,以后就可以不用再这么辛苦地工作了。”
林品如听了王挽君的话以后陷入了沉默,仿佛是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良久,她才摇头说道:“那要是这个有钱男人是自己喜欢的还好,不喜欢的话,在一起了也没意思。”
王挽君听罢忍不住扶额:“怎么没意思?起码你不用像现在这样累死累活给别人打工了,你可以找一份轻松的、不用加班的工作,下班后还有时间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你不是很喜欢画画吗?嫁一个有钱的老公,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去画了。”
林品如想也不想地摇头说道:“你要我天天和一个不喜欢的人朝夕相处我会疯掉的!”
“幼稚!那是你还没到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等你到了急需用钱又拿不出钱来的时候,你就知道钱有多重要了!”王挽君睨了林品如一眼,眼珠滴溜溜一转,又笑盈盈地道:“再说了,如果对方长得帅的话,你还会这么排斥吗?”
她原本是抱着劝解林品如的心思说出这些话的。
但当这话从嘴里说出来时,她的脑海里就莫名浮现出了沈听山的脸。
她翘着修长的腿坐在椅子里,微微侧头,大波浪卷缱绻着从她雪白的脖颈一侧垂落下来,露出白生生的后脖颈,她上身靠在椅背上,拿手支着脖颈,另一只手勾了一缕发丝在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绕着。
晶莹润泽的唇角还带着些微的笑意。
美则美矣,就是有些痴痴的,像是被色迷了心窍的模样。
林品如和王挽君认识两年了,知道她身边从不缺追求者,也不缺各式各样的美男子。
这还是她第一次在王挽君脸上看到这种花痴的表情。
能让王挽君犯花痴的男人,得好看成什么样啊?
“挽君,你是不是遇到了一个长得很好看的有钱男人?”
王挽君这才回过神来,她放下了指尖的那缕头发,看着林品如,笑着点点头。
“谁啊?”
“就是今天咱们学院群里都在讨论的那位。”
往日里,学院群一连三四天都不见得能有一个人说话,但今天,学院群里却格外热闹,只要稍微离开几分钟,就是99+的消息。
因为沈听山。
和微博网友们的关注点不同,同学们关注的都是华盛可能要在容城开分公司的事情:
“不明白,容城那么个偏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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