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三十九章(二更)_天生教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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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抖,连忙扶住林清:“别去想,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林清稳了稳心神,才压下心中的恐惧,转移了话题说:“你刚才还说是我儿子,吓我一跳。”

  “按律法上,我可真是你养子。”沈茹故意调笑说。

  “你当年为了气你爹,故意造了一份养子文书,那哪算数。”林清摇摇头。

  养子文书,可不是收养孩子,其实是买卖人口,当时前朝末年,土地兼并的厉害,许多百姓没有土地,就纷纷卖儿卖女,而一旦被卖,就成了奴籍,就归买家所有,也就不用交税,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当时朝廷不得不颁下政令,规定不允许良民私自买卖,并且规定一定品级的人只能有一定数目的奴仆,平民甚至不允许有奴仆。

  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大户人家被人服侍惯了,哪能没有丫鬟仆人,可朝廷不允许买卖良民,于是就出了养子文书这种东西,说是养子养女,其实就是奴仆丫鬟,只不过是良民身份。

  沈茹当初为了不回去,就自己造了一份养子文书,养父的名字是沈煊,养子是他,之所以是沈煊,不是他爹,是因为沈煊本身就比沈茹大一辈,这样,沈茹就声称当初为了有口饭吃,把自己卖给二房了,而当时林清也是举人了,身为白身的沈茹的父亲自然不敢来讨要。所以两个明明同年的人,却成了养父子。

  沈茹摇摇头说:“不,以后等我死了,我不打算去四房,我看着地里的那些人恶心,我就埋在你们二房,你当初去的早,连个子嗣也没有,我正好来给你传香火。”

  “其实你不用这样”林清干笑道,不过心里却很感动,虽然他不介意,不过有个人给他爹他娘当孙子,想必他们还是很开心的。

  “不过,”沈茹看着林清,斜着眼说:“我活着的时候可不给你当儿子!”

  去,丫的,你给我当儿子,我还怕折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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