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之间的差异,虽然都是大众脸,但长相截然不同,应该拥有各自的姓名。
方起名废安决定叫它北丛林,南边的叫南丛林。
方立安踏入北丛林后,并没有直愣愣地往里冲,他走的“之”字形路线,企图最大限度地观察和熟悉周围的环境。
这片林子的气息虽然旺盛,但植被远不如三年前的南丛林茂密。
因为盖房子的原因,南丛林现如今不仅发际线过高,东部的植被也越来越稀疏。西部因为人为砍伐只剩一些树桩和矮小的灌木,动物们向丛林深处迁移,使得东部的生态承载压力骤然增加。
方立安走的不快,一路上小心谨慎,春天成熟的果实不多,但仍有植物可取,遇到了就摘一个尝尝,补充水分。
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便看到一群灰突突的野鸡在草丛中晃荡。
可能是觉得鸡多势众,也可能是天生大胆,野鸡们见到方立安后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仍旧悠哉悠哉地散着步,时不时地低头啄一口,怡然自得。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被不速之客打破了,方立安在地上捡了块密度分布匀称且略有分量的石头,掂两下,试了试手感,然后瞄准长得最好的大公鸡的脑袋。
石入鸡群,鸡飞狗跳,四散逃命。
肥硕的大公鸡被方立安砸到脑袋,险险被压断脖子,虽然没有彻底晕过去,但显然伤的不轻,走起路来像个醉汉,晃晃悠悠,没几步便一头栽到地上,翅膀和爪子还扑腾着想站起来。
方立安并不满足于一只大公鸡,长矛离手,冲着另一只公鸡飞奔而去,于是,野鸡群在一分钟内失去了两只雄性。
他弯腰捡起被石头砸中的野鸡,手下微微用力,野鸡的脖子应声而断,彻底没了生息。
接着,在旁边的新茉树上扯了一根韧劲十足的攀树藤藤条,绕着一双鸡脚打了个结,拎在手里。
两只公鸡,中午一只,晚上一只。
完美。
初春时节,干柴茅草随处可见。方立安带着两只鸡退回先前路过的空地,那里没什么危险。
钻木取火,徒手褪鸡毛。
方立安做了个石刀,把公鸡开膛破肚,取出鸡心、鸡肝、鸡肾,直接放在火堆上烤,烤熟后,吹一吹吃掉。
丁大点儿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脖子以上部分、胃、肠道连着鸡屁股一起割了,把剩下的鸡身穿在树枝上囫囵烤了。
吃的还算痛快。
吃饱喝足,方立安决定做一个能携带木炭的工具,把炭火带在身上。
丛林里天黑的早,到了夜间,不仅温度低,空气中的湿度也大,钻木取火的失败率很高。现在把火种保存下来,随身携带,以后用起来也方便。
他用石刀砍下一截小树,贴着树皮把中间的部分挖去,做成像竹筒一样的中空,用来装火,防止烫到手。
然后在附近找了许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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