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十四章:太喜欢弟弟了(求票票啊)_我的同桌是偶像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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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他们这是眼红了啊,想把你挖过去,整整三倍啊,她还真的是下血本。”

  “姐姐给的也不少啊,一半呢。”

  “其实要是换做我,我就会心动,你不会吗?”吕蔓虽然很相信林群,但是记忆里曾经那份不安全的感觉还是让她问了出来。

  “我喜欢跟着好看的姐姐一起合作。”林群突然的一句话让吕蔓也非常地开心。

  “姐姐果然没有白疼你。”吕蔓也很娇羞地回了一句,心中对林群是更加地放心了。

  这时,林群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接起一看,是个陌生人,一听对面马上就响起了于今的声音:“那个林群小兄弟啊,你说过昨天给我的歌,都快第二天中午了,我东西也都准备好了,你看?”

  林群这才突然想起来,那天承诺的《天地龙鳞》的歌忘记给人家写了,都怪那个一支红薯耽误了自己那么多的事,便马上不好意思地说道:“我马上写,中午前就给你发过去。”

  而此刻一晚上没睡的一支红薯正缩在被子里看着手机上自己的粉丝和小说的人气已经断崖式下降后一脸的绝望,但又突然打了一个巨大的喷嚏,一下子让他有些懵。

  “我都伤心到生病了吗?”

  “不急不急,这个月底才举办呢,你什么时候有时间都行。”电话那头,于今非常的客气,生怕让林群不高兴,万一要是不给自己写歌,那不就完了吗?

  林群可是他现在的救星啊,说什么也不能得罪。

  “是我给忘记了,我马上写完给你发过去。”林群也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找了一张纸和笔开始写。

  “好嘞好嘞,那小兄弟你先写着,不过可别累着自己,多注意休息哈。”说完,于今就很开心地挂断了电话。

  “写歌让我多注意身体?”

  林群也没搞懂于今的意思,而是马上根据着脑海里的记忆写着与《天地龙鳞》有关的东西。

  在一旁的吕蔓看到林群那飞快的手速都惊呆了,那是在写歌吗?抄都不可能这么快啊?

  林群此刻的形象,在吕蔓的内心已经如同一个天才,不,天才中的天才!

  “你这是在写歌?”吕蔓本来不打算打扰林群,但是看到那么快的速度实在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是啊,看不出来吗?”林群一边飞快地写着,一边回答着吕蔓的话。

  “你平常写歌都是这么快吗?”

  “也不是吧。”

  “这样啊。”

  吕蔓也终于松了口气,这样说这首歌很可能就是之前已经想好并且记住了,现在只不过是重写写一遍而已,这样一想,倒也没有那么恐怖了,毕竟她在娱乐圈这么多年,也接触过那么多写歌的,从来没有人可以这么快啊。

  “我平常比这个更快,今天状态不是太好。”说着,林群还松了松肩膀。

  这一句话顿时让吕蔓凝固在原地了,平时比这个还快?那得多快?是不是就是那种一瞬间的事情?

  过了五分钟,林群终于写完了,然后马上拍了照给于今发了过去,这件事就先大功告成了。

  突然注意到有些出神的吕蔓,林群也挥了挥手,吕蔓这才反应过来,看着对方手上的手稿,她开始考虑考虑要不要下次把分成提高一些了。

  “要不,也提高个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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